跑步

小時候很怕跑步,我是個急性子,每次跑步都會不自覺地拔足狂奔,不消幾分鐘已雙腳發軟,氣喘如牛,沒法再跑下去,所以跑步從來都不是我杯茶。

記得讀中學時,體育課每年都要做一次fitness test,內容包括跑步、舉啞鈴、Sit-up、Standing high jump等等,其中跑步是要圍著兩個籃球場跑九分鐘,看大家能跑多遠。對於當年的我而言,要持續跑九分鐘實在太吃力,我的部署是一開始就狂奔,跑累了便慢慢走,回氣後再出盡力去跑,腳軟了又慢下來休息一下,時快時慢地捱過這漫長的九分鐘,有夠亂來,完全是錯誤的跑步方法,年輕人血氣方剛就是這樣。

直到五、六年前,體重再度失控,身體毛病沒甚改善,又不想再花錢上健身房,我才偶而會去跑步。那時終於明白跑步不等於賽跑,跑步是希望強身健體,追求的不應是速度而是持久性,一個勁兒跑不單沒成效,還很容易弄傷膝蓋。(事實上,我的膝蓋早因做Gym做過份了而有傷患。)不過,明白歸明白,要一時三刻改變自小的運動方式並不容易,即使開始時是慢跑,跑著跑著就會不自覺加速,很快便超出自己能handle的水平,沒一會兒就上氣不接下氣,根本沒甚麽持久性可言。

向來都是個十分著重效益的人,跑步時沒法得知自己跑步的距離和速度實在很沒趣,大大減低了我對跑步的興趣。因此,一直沒法持之以恆,有興致時,一週能跑三、四次,沒心情時,半年也沒有跑一次。直到年半前,讀了高木直子的《一個人去跑步》,看到作者從不跑步練習到能夠完成42公里的馬拉松,那份恆心無意中重燃了我對跑步的興趣。起初只是隨便穿著converse去跑,但覺得不怎舒服,心想既然要跑,還是去買對跑鞋吧!本來覺得Mizuno是個不錯的選擇,但高木在書中介紹了Nike iPod sensor這工具(早有所聞,但從沒有研究過它是甚麼東東),只要把sensor放在鞋裡,再連接iPod就能量度跑步的距離和速度,跑步時又會提醒用家跑了多久,很讚哦,最後還是買了可以在鞋內放置sensor的Nike跑鞋。加上sensor和本來就有iPod,我終於可以知道自己跑步的成效了!無奈很快便發覺原來ready的只有裝備,我的恆心還未準備好,結果又是虎頭蛇尾,沒多久便打回原形,有心情就跑,沒心情就踢都不動。“笑”

今年夏天,體重衝破新高,身體又出新問題(體弱多病呀!),看過中醫後,得到的還是那個老建議,要減肥咯!於是,又重新穿上跑鞋去跑步,目標是年底前減掉十磅脂肪,雖然只是每週跑一次,但總算堅持了兩、三個月。直至上個月中,心情糟極,跑步的確是個很好的發洩方法,每天都跑,風雨不改,初時是二十分鐘,有氣力便跑多一點,然後是二十五分鐘、三十分鐘,最近可以跑到四十分鐘。原定的目標已在月初達到(鬧情緒的最大得著!),新的目標是年底前再減十磅,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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