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稿

handwritten_draft

寫網誌至今快將十年,一直都改不了手寫起稿的習慣,而且不是一文一稿,從初稿到出文,至少都得寫上四、五份草稿。

沒法子,筆者有個十分古怪的"潔癖",每次修改草稿時都耐不住要從頭抄寫一遍,結果嘛,寫完又寫,不知不覺桌子就出現四、五份內容相約的草稿。

小的喜歡邊寫邊改,一想到新點子就會急不及待把它加到剛寫好的內容裡,東加一字,西添一句,弄得整篇文章支離破碎,重寫實在是難以避免。不過,點子不是源源不絕的,偶而也會大腦閉塞,寫不到幾行已寫不下去,此時唯有暫停下來,擇日再續。遇上這種狀況,一般人都不會選擇重寫的吧!但小的卻總是沒法從先前收筆的地方繼續作下去,無可奈何,只好用之前的草稿作骨幹,重頭開始。

又有些時候,碰到右手狀態不佳,字體越寫越潦,越寫越醜,最後連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在寫甚麽,這時我便會拿張全新的白紙出來,由頭再抄一遍,順道進行修改。結果,又是一份新的草稿。這樣的起稿方式真是吃力不討好,浪費紙張,浪費時間,浪費手力。

回想讀書的日子,堂上作文,兩堂加上來不過80分鐘,得交上一篇超過600字的文章,哪有時間慢慢起稿!那時多半只會記下重點,簡單構思一下,便直接寫到原稿紙上,但寫起來卻十分順暢,很少一改再改,字體也算端正!為甚麽從前做到的,現在不能呢?無他的,人是要迫才有效率的,太自由就很容易養成惡習。看來要找個方法強迫自己改掉這個陋習,手寫稿是要,但一份就很足夠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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